《中国—柬埔寨自由贸易协定》第二次联委会征求意见
《中国—柬埔寨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20年10月签署,2022年1月生效实施。根据《协定》规定并经双方协商,《协定》第二次联委会拟于近期举行。届时,双方将全面评估《协定》实施情况,并就协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交换意见。
为在此次联委会期间提高双方沟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国内相关部门、地方、商协会、企业和中国公民在与柬方开展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或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前向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联系人:刘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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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