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双边发展合作 >  最新动态 >  正文

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与日本驻华大使签署无偿援助项目换文
2009-06-04 18:49  文章来源:商务部国际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6月4日,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与日本驻华大使宫本雄二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日本无偿援助“中日人才培养奖学金项目”换文。根据换文,日本政府将提供5.56亿日元(约560万美元),用于支持2009年度第八批留学人员赴日学习。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4月27日,易小准副部长在京出席中国—瑞士自贸区产业交流研讨会并发表演讲    2009-04-28 08:27
易小准副部长出席日本政府无偿援助汶川地震灾区“利民工程”项目签字暨急救车辆捐赠仪式    2009-02-04 11:20
易小准副部长和德国驻华大使施明贤签署中德技术合作协定    2008-02-28 16:50
易小准副部长签署中意“提高阜新市矿区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换文    2007-09-14 17:19
易小准副部长会见德国联邦议会预算委员会代表团    2007-07-23 17:45
薄熙来部长会见瑞典外贸大臣并签署中瑞(典)发展合作项目换文    2007-06-20 10:36
易小准副部长与德国驻华大使史丹泽签署《2006年度中德技术合作协定》    2007-04-13 16:06
中澳两国签署换文加大在艾滋病防治和水权建设方面的合作力度    2007-02-13 15:58
中意签署“文物保护修复培训”项目换文    2007-02-09 11:35
易小准副部长与日本驻华大使宫本雄二签署日本政府对华无偿援助项目政府换文    2006-12-20 15:4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