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双边发展合作 >  最新动态 >  正文

3月30日,高虎城副部长与欧盟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签署中欧发展合作项目财政协议
2009-04-01 16:12  文章来源:商务部国际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9年3月30日,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会见了来访的欧盟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双方签署了“中欧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学院项目”的财政协议。

  该项目是中欧在环境领域的重要合作项目之一,欧方将为该项目提供1000万欧元。主要在能源方面开展研究生教育和建立博士生研究平台,并成立中欧清洁能源学院职业培训中心,为现有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这将对中国开展清洁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究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提供很好的帮助,有助于提高中国在该领域的研究和教学水平,也有利于双方在这个领域开展更高层次的交流与合作。

  20多年来,中欧双方在发展合作框架下开展了70多个项目的合作,累计金额7亿欧元。其中已完成的项目52个,金额4.2亿欧元;正在执行的项目21个,金额2.8亿欧元。发展合作项目涉及农业、环保、能源、教育、卫生、贸易、司法和政府治理等众多领域。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高虎城副部长陪同马凯国务委员会见德国应急管理高级代表团并出席中德项目签字仪式    2009-03-25 08:46
中欧发展合作天然林保护项目专门安排资金支持四川部分小学教学器材    2008-11-28 09:29
欧盟拟安排600万欧元支持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2008-09-28 09:31
中欧发展合作信息社会项目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四川建设地震信息系统    2008-09-28 09:30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    2008-04-10 15:53
高虎城副部长出席中欧商务管理培训项目启动仪式    2008-01-16 09:03
高虎城副部长会见德国联邦议会社民党党团副主席科尔博一行    2007-05-16 20:02
中欧法学院等项目财政协议在京签署    2007-01-17 14:59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    2007-01-14 10:30
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项目 示范项目征集    2006-09-12 15:1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