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简称“儿童基金会”,UNICEF,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成立于1946年,是联合国发展系统中重要的筹、供资机构之一。根据联大和经社理事会的授权,儿童基金会专门负责儿童领域的国际合作。长期以来,儿童基金会奉行“普遍性、中立性、无偿性”的原则,其工作和合作活动得到了各成员国的普遍支持,并深受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欢迎。1965年,儿童基金会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 本着“儿童优先”的原则,儿童基金会一直致力于促进世界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它通过其设在126个国家的办事处,向150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无偿援助。 儿童基金会援助领域广泛,涉及妇幼保健(包括防止艾滋病母婴传播)、儿童计划免疫(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儿童营养(包括消灭碘缺乏症)、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和基础教育、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贫困地区妇女和儿童参与发展等。 为配合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施,2002年,联合国大会专门就儿童问题在纽约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儿童基金会作为大会主办机构,在促进全球实现《一个适合儿童的世界》目标和千年发展目标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儿童基金会的援助资金来自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自愿捐助,还有通过出售自制贺卡获得的收入。目前,儿童基金会每年的总资金保持在10亿美元左右。 儿童基金会由36个国家组成的执行局管理,并接受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政策指导。 儿童基金会的行政首长为执行主任(联合国副秘书长级)。现任执行主任为美国人卡罗尔•贝拉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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