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区域经济合作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  正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
2007-01-14 10:30  文章来源:国际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文本(中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文本(英文)

  双方承诺表(中文):

    中国承诺表

    文莱承诺表

    柬埔寨承诺表

    印度尼西亚承诺表

    老挝承诺表

    马来西亚承诺表

    缅甸联邦承诺表

    菲律宾承诺表

    新加坡承诺表

    泰国承诺表

    越南承诺表

  双方承诺表(英文):

    China

    Brunei

    Cambodia

    Indonesia

    Lao

    Malaysia

    Myanmar

    Philippines

    Singapore

    Thailand

    Viet Nam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菲律宾和越南自贸区关税减让表    2006-10-13 14:52
中国—东盟自贸区相关知识介绍及常用问题    2005-09-22 14:48
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减让表:中国对东盟六国减让表    2005-09-05 09:04
中国—东盟自贸区:东盟国家关税减让表    2005-08-05 09:59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2005-07-20 09:04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    2005-06-29 08:11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2005-06-15 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    2003-06-25 15:02
第七次中国-东盟谈判委员会会议召开    2003-03-07 08:55
中国-东盟自贸区高层论坛召开并圆满结束    2003-03-07 08:5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邮箱